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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期合理用药——(一)妊娠期特殊的生理与药理学

不仅孕妇对妊娠期用药存在很大的担心,即使医生对孕妇也有很大的用药顾虑,很多时候会见很多患者因为用了某种药物而选择终止妊娠

不仅孕妇对妊娠期用药存在很大的担心,即使医生对孕妇也有很大的用药顾虑,很多时候会见很多患者因为用了某种药物而选择终止妊娠。

在了解妊娠期用药安全之前,首先要了解妊娠期特殊的胎儿生理期,再根据药理知识分析药物对胎儿的影响。

1、受精和着床期

时间从受精起到怀孕第17天。在这时期内,药物有何作用知之尚少,通过动物试验可了解到某些药物的作用。在药物的作用下,受损的胚胎往往引起流产。有些药物在体内潴留时间较长,所以想要怀孕的妇女在受精前15~30天停药,以保证安全。精子的质量也是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,在受精期间,男方服用药物可能影响胚胎的质量。

2、器官形成期 (一般前三个月用药最为敏感)

时间为怀孕第18~55天。这个时间是胎儿器官生长形成时期,对药物敏感,在此期内服用一些药物可能造成畸胎,但只有明显的畸形在出生时才可观察到。有一些微小的畸形往往不被发觉,但会影响机体的功能。

3、生长发育期

时间为怀孕56天后至出生前。在此期间,许多药物可影响胎儿的器官功能,如抗甲状腺药可致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症;四环素影响骨和牙的发育;氨基糖苷类可致神经损害;一些依赖性的药物引起新生儿药物依赖性(戒断综合征);强烈的前列腺素合成抑制药(如吲哚美辛等)在妊娠后期可导致胎儿动脉导管早闭等。

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分级

作为孕妇,唯有了解药物使用的安全性,才能保障自己与胎儿的安全。而作为医生应正确评估药物的安全性,对孕妇及时提出正确的咨询意见,选择对胎儿没有伤害的药物或是减少药物剂量。对此,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(简称FDA)根据动物实验和临床实践经验对妊娠期用药分为A、B、C、D及X五大类:

A类:早孕期用药,经临床对照观察未见对胎儿有损害,其危险性相对低。

B类:动物实验中未见对胎仔有危害,但缺乏临床对照观察资料;或动物实验中观察到对胎仔有损害,但临床对照观察未能证实。

C类:动物试验中观察到对胎仔有损害,但缺乏临床对照观察资料,或动物实验和临床对照观察资料皆缺。这类药品必须经过医师评估优缺点后,才能使用。

D类:已有一定临床资料说明药物对胎儿有损害,但临床非常需要,又无替代药物。除非有其必要时(孕妇病情严重)才能使用。X 类:动物实验结果和临床资料中,明确发现造成胎儿异常的证据。准备怀孕或怀孕妇女禁止使用,归为禁忌之列

妊娠12周左右是药物的致畸期,在妊娠 12 周之前,以不用 C 、 D 、 X 级药物为好。

但其实所有的用药分级大多数都是从动物身上分析而出的,前三个月是胎儿器官形成期,不管是何种药物其实都有可能会有影响,如非必要避免服用任何药物仍是比较安全的作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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