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宁:广告招牌上有“野生动物”,严查 2020-05-21 11:28:25 来源: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青朋 通讯员 黄永宏“凡是含有‘野生甲鱼’‘野生乌龟’‘野兔’等违法广告字样要整改。”5月15日, 本文来自网络,不代表江苏资讯网立场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仅供参考交流,如有侵犯版权,请联系我们! 标签:上有 严查 野生动物 招牌 广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