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 新闻 > 社会 >

胎儿有继承权吗,对保留的胎儿继承份额应如何处理?

继承权主体,也就是享有继承权、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。根据《继承法》的相关规定,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,或者是

本文来自网络,不代表江苏资讯网立场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仅供参考交流,如有侵犯版权,请联系我们!

为您推荐

© 2015 - 2023 江苏资讯网 版权所有
联系我们

联系我们

在线咨询: QQ交谈

邮箱: 1519329887@qq.com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,9:00-17:30,节假日休息

关注微信
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

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

关注微博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