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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人求官不得,向朋友写下这首雄浑之作,果成大器

唐朝之所以令人神往,不是在于富裕的物质生活,不是开疆拓土的雄心壮志,不是光耀千古的诗歌文化。它让人着迷的,是在于唐人那种

唐朝之所以令人神往,不是在于富裕的物质生活,不是开疆拓土的雄心壮志,不是光耀千古的诗歌文化。它让人着迷的,是在于唐人那种豁达开朗的思想。纵观中国历史的任何封建朝代,没有像唐人那么乐观洒脱的。

这在数之不尽的送别诗中可以看得出来。在古代,因为交通不便,通信手段不发达,每一次远行都当作诀别看待。因此,在别的时代,送别诗往往是流露出凄惨之情,不是抱头痛哭,便是哀婉离恨。但是,在唐朝则不同。

在唐朝人看来,远行是奔赴更加美好的前程。无论是去征伐不断的边疆,还是发配没有人烟的荒地,那都是男儿接受磨砺,取功名富贵的经历而已。也就是在这种文化氛围的感召下,唐朝的离别时,经常洋溢着豪迈之气。

比如著名诗人高适,在人生最为落寞的时候,与友人在河南睢阳短暂相会后又离别时,写下了脍炙人口的《别董大二首》。其中那句“莫愁前路无知己,天下谁人不识君”,成为了千古绝唱。其实,高适还写下了与其极其类似的《别韦参军》:

二十解书剑,西游长安城。举头望君门,屈指取公卿。

国风冲融迈三五,朝廷欢乐弥寰宇。白璧皆言赐近臣,

布衣不得干明主。归来洛阳无负郭,东过梁宋非吾土。

兔苑为农岁不登,雁池垂钓心长苦。世人与我同众人,

唯君与我最相亲。且喜百年有交态,未尝一日辞家贫。

弹棋击筑白日晚,纵酒高歌杨柳春。欢娱未尽分散去,

使我惆怅惊心神。丈夫不作儿女别,临歧涕泪沾衣巾。

题目中的韦参军,据考证应该是宋州刺史下属官员,虽然没有留下名字,但应该是豪爽大方之人,许多同期唐朝诗人的作品中,都提到过他。高适在开元二十三年时赴京求官不得,只得落魄流离于梁宋之地。这位韦参军对他的帮助很大,在物质上的给予了许多支持。

这首诗中,前四句是诗人自夸,展现了无比的自信。他二十岁就文武精通,游历京城,他认为抬头仰望宫廷大门,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取得功名富贵。从高适的文采来看,这当然不是浮夸之言,他就是有这个能力,这个实力,才会如此自信满满。

第五句开始到第八句,说的就是高适自己到京城中求官的遭遇。虽然当时是开元盛世,但实际上唐玄宗已经开始对朝政倦怠,所任用的也是奸臣当道。在这种形势下,高适再有才华,也没有办法出人头地。但他也不能诋毁朝廷,反倒说唐玄宗是“明主”,只是这个明主,是不能让普通百姓见到的。

不过,即便这样,年轻的高适并没有灰心。他在第九至第十二句中,讲述了求官不得后的行为和心情。他只能老老实实隐居起来,但却只是学着“垂钓”。这个举动,表明他并没有死心,反倒是希望像姜子牙一样,遇到周文王的征召。

从第十三句到第十八句之中,高适对韦参军的深情厚谊表达了感激。普通的世人,对于他这样不得志的书生,当然不会感冒。只有韦参军,才会与他知心相交。他从不嫌弃高适贫穷,也没有鄙视他没有功名,反而是和他一同纵酒高歌,对弈作乐。

最后四句,正是高适离别之时,对于韦参军的感言。他感慨相逢的快乐总是短暂的,朋友的分离是黯然的。最后,高适却摆脱了低迷的情绪,他昂扬地表示:大丈夫不做小儿女那样的糗事,在分别的道路上泪水打湿了衣裳。

这句“丈夫不作儿女别,临歧涕泪沾衣巾”当然是脱胎于王维的“无为在歧路,儿女共沾巾”。它代表了唐人无所畏惧的伟大情怀,后来高适果然在安史之乱中大放异彩,成为著名诗人中官位最高,实权最大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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