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会要》:则地方监司,无不托公询私,诛求百姓,公然窃取,略无畏惮,玩法贪污,遂致大小循,货赂公行,莫不能禁。
上面是一段关于宋朝的“吏”的描述——或者说的更准确些,是控诉,这里面说他们徇私枉法,欺压百姓,贪污受贿,简直坏到了极处,而且还无法禁止。
那么具体情况又是如何呢?我们先来讲一个有关开封府的“吏”的故事,而且还和著名的包青天包拯大人有关。
话说在包拯大人知开封府之前,按照旧时惯例,正门从不打开,告状的人必须先把状纸递交守门的小吏,然后再由他们转呈府尹,然后具体是否受理,何时开审,再由小吏通知原告,而官员和诉讼人在此之前是不会见面的。
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弊病,那些小吏就以此为由索要贿赂,否则根本都不会替你转交状纸,任凭你有天大的委屈都没用——因为府尹大人根本就不知道,这也就是“衙门八字朝南开,有理无钱莫进来”这句民间俗话的来由。
后来包大人看到这一幕很不满意,直接改了规矩——从此开封府大开正门,任何告状人都可以直接来公堂向官员诉讼,这样就避免了小吏在中间的徇私舞弊,中饱私囊。
百姓对此自然是拍手称快,但是我们却要注意另一个事实——那就是这里的吏有多么的狡猾和贪婪,就靠着这点小小的权力也能大发横财,而且别忘了这还是在宋朝的“第一府”开封府,相当于天子脚下都如此猖獗,那在山高皇帝远的小地方有多黑暗,那就可想而知了。郓城县的政治生态为例
大家都知道,宋朝是路,州,县的三级行政编制,这最低一级别的就是县,而这也是朝廷的最基层的行政单位,再往下的乡镇,村等等,就没有政府官员参与了,都是一些保正,村长之类的地方乡绅来自治,也就是统称的“胥”。
《水浒传》大家应该都读过,而这里面正好有一个非常好的例子——郓城县,我们就以此为参考,来看看当时的“官吏”关系。
郓城县的县令是时文斌,进士出身,标准的走科考路线的文官,而且为官也是比较清正的,这一点在徽宗年代已经殊为不易了。
而这里面有哪些小吏呢?首先就是做押司的宋江——这是个管理文书并部分刑狱工作的职务,而且从济州府上差观察何涛来公办的时候,是由宋江来代替时文斌知县坐班,可见他和知县的关系还是很好的,权力也很大。
其次还有两个步兵都头朱仝和雷横——这是负责县城治安和剿匪的县尉下面的两个助手,手底下也都各有百十来个土兵,这就是郓城县的主要武装力量了。
而实际情况却是怎么样呢?当时东溪村保正晁盖——其实也算是胥吏的一员,实际上却是一个黑帮的大哥,组织了一群人打劫了大名府重镇的“生辰纲”,然后被侦破了,他们却还一无所知,危在旦夕。
可就在这个时候,负责接待何涛的宋江一听是他的好朋友犯事儿了,马上稳住何涛,然后脱身离开飞马去给晁盖报警,体现了一个相关司法系统公务员的“优秀素质和滴水不漏的执法经验”。
然后晁盖他们急忙大惊逃跑,由于动作不够快还是被县尉带着朱仝和雷横两个都头给截住了,然后朱仝毫不犹豫的假装天黑看不清路,磨磨蹭蹭的,放了晁盖他们一条生路,雷横虽然没有直接参与,但是心知肚明,也在县尉面前帮朱仝打掩护。
就这样,本来可以瓮中捉鳖的晁盖一伙儿就这样在郓城县的众“吏”的帮助下顺利逃脱,并且上了梁山,成为了更高级别的罪犯。
我们先抛开徽宗年间政治黑暗,官员腐败,百姓水深火热的一面不讨论,单单从郓城县一个县的政治生态来分析的话,宋江,朱仝,雷横这三人全部都是严重渎职,和本地的黑社会勾结在一起,出卖了国家利益。
而对此,郓城县的时文斌大人不要说惩罚了,甚至从头到尾都被蒙在鼓里,这就是当时“吏强官弱”的真实写照和缩影。
说完这种现象之后,我们再来探讨一下具体原因。第一,穷,没工资
这第一条非常的直接粗暴有力,因为这些吏大多数家里颇穷,而且还不像官员一样国家给发工资——“夫富者不为吏,而为吏者皆贫”。
但是朝廷对于这些吏,或者是干脆不发工资,或者只是发少许的工资和补助,这样他们显然是无法生活的,因此只能靠自己想办法“找外快”。
他们的外快从哪里找呢?自然只能是老百姓,或者是来告状的诉讼者,或者是牢房的犯人,对此其实有些官员也是知情的,但是没办法,他们既发不出工资,又要靠这些人去办事,所以只能睁一只闭一只眼,甚至还同流合污。
比如林冲被发配到沧州之后,不仅要给差拨(吏)送五两银子的好看钱,同时还要通过他给上面的管营(官)也送,可见这两者早已经勾结在了一起,共同鱼肉百姓,中饱私囊。第二,操守品德差
这第二个原因也很重要,因为宋朝的地方官考核还是很严格的,而且基本上都是走科考途径进来的进士出身的读书人,其品德和操守相对还是比较高的。
但是吏就不同了,他们大部分都是普通人,并没有读过什么书,受过什么品德上的教育,也无法走正常途径来做官,这才无奈选择了这个行业,因此一旦遇到机会,肯定会大捞一把,而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。第三,吏有封建,而官无封建
这个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,而且根源正来自于宋朝。
宋朝上承五代,那是个地方割据十分严重的朝代,尤其是武人当政,完全粗暴执法,宋太祖赵匡胤有感于此,这才采用了许多手段,大大的加强了中央集权。
官员之间的监管还是很严的,但是吏却很难
这样地方的主官们武官数量变得极少,而且掣肘和监管及多,比如州的主官知州有通判,知县有县丞或者主簿,而且还有一个重要手段,那就是给地方官设置了任期——比如近的县三年一任,远的四年。
任期一满,不管你这一任干得好不好——好的上调升迁,中等的平调,差的降职甚至罢黜,但是决不能继续再在这个地方干,而且官员还要避嫌,不能在自己籍贯所在的地方做地方官,以防照顾家人。
这样导致地方官的权力大大的被削减,制约和监管了,从唐末就开始的“地方割据”——或者说是“地方官封建”的问题极大的被限制了,但是由于“吏”们往往都是本地人甚至世代以此为业,所谓“铁打的胥吏,流水的地方官”,因此就形成了“吏有封建”的新问题。红尘君说
综上而述,这就是宋朝“吏强官弱”的现象和原因。
但是这个有办法吗?老实说,没有,由于封建王朝“家天下”的本质和皇帝完全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的特性,因此他们对于官员——尤其是超过他们掌控范围的地方官员们,肯定是采取不信任态度的,否则就会出现唐朝末年到五代的地方割据抗拒中央的情况——那样自然更糟糕。
而一旦官员监管的比较严格了,那地方官们就没有足够的权力和机会来管理手下的小吏,就被这些人趁虚而入。。。
正如哈姆雷特的那个著名的疑惑一样——是放任地方官使得“官有封建”呢,还是放任本地的胥吏让“胥吏有封建”,这是一个摆在宋太祖赵匡胤为首的宋朝的统治者面前的一个问题。
这其实是一个封建王朝所无法解决的问题,不止宋朝,包括后面的元明清三朝也同样无法根除,只能在更先进的民主开明的生产关系之下,才能釜底抽薪,予以根治。
参考文献:
《宋史》
《宋会要》
《水浒》